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警示教育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按照学院党委2019年工作安排,2019年3月27日中午13:00,js金沙3983总站党总支在第二教学实训楼405室开展了“以案四说”警示教育,警示教育会由js金沙3983总站党总支书记艾海涛主持,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
首先,js金沙3983总站党总支书记艾海涛介绍了重庆市第二交通技工学校原党总支书记、校长刘伟严重违纪违法犯罪案例和重庆市渝东南农科院特种养殖研究中心主任、六级职员黄某某“签”假假条案例。接着由党总支书记艾海涛、院长唐继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杨五英、教师党员代表徐丽萍分别就“以案说纪”、“以案说责”、“以案说法”、“以案说德”进行了交流发言。
最后,艾书记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以案四说”的重要意义。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是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是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迫切需要,是用身边典型案例唤醒梦中人,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引导的现实需要,是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二是要对照反思,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要把刘伟、黄某某违纪违法案件作为一面“镜子”从“纪、法、德、责”方面深入剖析,深刻反思,切实做到引以为鉴、引以为训、引以为戒。要以案说纪,坚决把纪律当做从政底线;要以案说法,坚决把法律当作工作准绳;要以案说德,坚决把政德当作事业基石;要以案说责,坚决把责任当作人生信条。
通过这次以身边刘伟案例教育身边人,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教育了js金沙3983总站全体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从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守规定,带头遵守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努力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全体党员同志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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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支书记艾海涛“以案说法” |
院长唐继碧“以案说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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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办副主任杨五英“以案说责” |
党员代表徐丽萍老师“以案说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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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四说”警示教育现场1 |
“以案四说”警示教育现场2 |